承揽合同要求利息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就逾期交付标的物或者逾期支付报酬要求利息。
逾期交付标的物
承揽人逾期交付标的物,承揽人应当按照逾期交付期间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向发包人支付利息。
逾期支付报酬
发包人逾期支付报酬,发包人应当按照逾期付款期间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向承揽人支付利息。
利息计算方法
利息从逾期之日起至标的物交付或者报酬支付完毕之日止计算。利息的数额按照未交付或者未支付标的物的价款或者报酬总额计算。
特殊情况
如果合同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注意事项
承揽人要求利息,应当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请求。发包人应当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支付利息。
如果承揽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利息请求,则丧失要求利息的权利。
承揽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最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6条的规定,承揽人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后,承揽人未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定作人可以催告承揽人履行。
逾期交付款项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当事人约定了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则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12号)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承揽人逾期付款的,承揽人应当赔偿定作人因逾期付款而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利息损失、违约金损失、管理费用损失等。
定作人主张承揽人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承揽人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起点一般是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从其他时间起计算,如从实际付款之日起计算。
承揽合同欠款如何主张利息
承揽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特定工程并交付标的物,发包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主张利息。
1. 约定利息
双方在承揽合同中约定利息条款,明确逾期支付利息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约定利息的标准一般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 法定利息
如果承揽合同中未约定利息,则适用《民法典》第619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计算利息。自欠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
3. 主张利息的条件
承包人主张利息需满足以下条件:
存在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情况。
承包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交付标的物。
承包人已向发包人催收工程款。
4. 利息计算方法
利息的计算方法分为两种:
按日计算:利息 = 欠款金额 × 利率 × 逾期天数
按月计算:利息 = 欠款金额 × 月利率 × 逾期月数
其中,月利率为同期贷款利率除以12。
5. 注意要点
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催收工程款,以免延误主张利息的时间。
承包人应保存好合同、工程验收单等相关证据,以便证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事实。
发包人应按时支付工程款,以免承担逾期利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