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就学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接受高等教育,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面向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在校学习基本费用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生源地为基础、高校为平台、财政和金融为支持”模式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2年,其中免息还款期最长为8年。
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市场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全国同类贷款利率,由借款人承担利息。借款学生在就读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进入还款期利息由借款人按月偿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由高职高专院校、本科院校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对学生在贷款期间的学业表现、奖惩情况、资信情况、就业情况等内容进行记录。学生毕业后,由高校将学生诚信档案报送贷款发放银行。贷款发放银行根据学生诚信档案等信息,按规定对学生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较高的学生,银行可给予更优惠的贷款条件。
信用助学贷款实行“先贷后评”的模式,学生按规定提交申请、填写贷款合同、录入信息后即可由银行放贷,无需办理信贷审批手续,一般3-5个工作日即可发放贷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桂林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中信银行桂林分行、华夏银行桂林分行、光大银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平安银行桂林分行、浦发银行桂林分行、广发银行桂林分行、成都银行桂林分行、中信保诚人寿桂林分公司承办。
这些银行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负责向广西户籍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提供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学生通过在承办银行申请并获批贷款后,贷款资金将直接划入学生的个人账户。
学生在贷款期间内享有低利率、还款期限灵活等优惠政策。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至10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贷款金额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
学生在还款期间如遇特殊困难,可向承办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减免利息。
需要提醒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属于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完成学业后需按规定及时还清贷款本息,避免滞纳金和不良征信记录。
2021年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现已启动。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1.具有广西户籍;2.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3.就读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广西省属高校及省政府认定的省属民办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高职高专)生。
贷款额度: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具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就读高校类别确定。
贷款申请方式:1.学生可通过广西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2.有意申请者可咨询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贷款申请材料: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家庭收入证明材料;4.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材料。
贷款还款信息:借款学生毕业后进入还款期,还款期限一般为15年。还款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等方式进行。
注:具体贷款申请时间、材料要求等细节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