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有贷款加名字所需手续
当房产证上有贷款时,要添加新的共有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征得贷款银行同意:首先需要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资金能力证明等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
2. 准备材料:准备房产证、土地证、借款合同、共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或结婚证)等资料。
3. 办理抵押手续:在取得银行同意后,抵押人(原贷款人)和新共有人需共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手续,签订抵押合同。
4. 办理过户手续:抵押手续完成后,抵押人、新共有人和银行需共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根据《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办法》的规定,缴纳税费并签署相关文件。
5. 领取新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后,新共有人即可领取载有自己名字的新房产证。
注意事项:
贷款未还清前,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只能是抵押人和新共有人,不能随意变更。
新共有人需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否则银行可能不同意加名。
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
整个流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需提前做好准备。
房产证有贷款加名字所需手续和费用
在房产证上有贷款的情况下为他人加名字,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准备材料: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业主及加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婚姻证明(如已婚)
加名人书面同意书
2. 办理流程:
到房管局提出加名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银行审核贷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银行同意加名后,办理抵押合同变更手续。
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
3. 费用:
抵押合同变更费:银行根据贷款金额和变更次数收取,一般为贷款金额的0.5%-1%。
房产证变更费:根据各地区不同,一般为房屋价值的0.5%-1%。
其他费用:公证费、评估费等,费用因具体情况而异。
注意事项:
加名后,加名人与原业主共同承担贷款责任。
如果贷款未还清,加名人不能独自办理房产过户。
加名后,房产证上原业主的持股比例将相应减少。
加名需要征得贷款行的同意,建议提前与银行沟通。
房产证有贷款加名字手续与所需证件
当已抵押贷款的房产需要增加共有人时,需要办理房产证加名字手续。具体手续和所需证件如下:
手续流程:
1. 提交申请:向贷款银行提出加名字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银行审核: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加名字条件。
3.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银行会与共有人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和抵押合同补充协议。
4. 办理抵押登记:银行将抵押合同补充协议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共有人新增为抵押人。
5. 领取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完成后,共有人可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新的房产证,上面增加共有人姓名。
所需证件:
1.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婚姻关系证明(如已婚)
5. 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注意:
加名字前,需要征得已抵押贷款人同意。
共有人要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办理过程中可能产生费用,如手续费、公证费等,具体费用由银行收取。
房产证贷款加名字手续和费用
所需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合同及还款记录
借款人及新增加名字的共借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
房屋评估报告(若贷款额度增加)
缴纳费用:
手续费:根据银行规定收取,约为贷款金额的0.5%-1.0%
抵押登记费:根据房产所在地规定收取,通常为房产价值的0.5%
评估费:若涉及贷款额度增加,需支付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
公证费:办理抵押贷款变更为共有产权时需要公证,公证费根据公证处规定收取
加名字注意事项:
新增加的名字必须是具备还款能力的个人
贷款额度增加需重新评估房屋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共有产权比例应协商一致,明确各自的分担比例
抵押登记完成后,房屋产权证上的共有人均有处分权和还款义务
流程:
1. 准备所需手续和缴纳费用
2. 向贷款银行提出加名字申请
3. 银行审核材料并审批
4. 办理抵押登记并公证
5. 更换房屋产权证(若贷款额度增加,还需重新评估房屋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