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李晶法院雷霆出击,执行借贷保障权益
扬州市广陵区李晶人民法院切实履行执行职能,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该院执行局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件借贷纠纷案,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偿还欠款。到期后李某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无奈之下向李晶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偿还借款及利息等。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李晶法院执行局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到庭,但李某均拒不配合。执行法官遂依法向其发出限期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冻结其银行账户并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查封。
迫于执行压力,李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被执行人李某最终将全部欠款及利息如数还清。至此,该案圆满执结,申请人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李晶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穷尽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案的成功执结,彰显了法院坚决打击“老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执行力度,有力保障了辖区内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扬州李晶法院执行借贷案件,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近日,扬州李晶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为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一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李某却一直拖欠不还。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
李晶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传唤李某到庭应诉。庭审中,李某对借款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无力偿还。经过法庭调查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分期偿还借款及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李晶法院遂启动执行程序,依法查封了李某名下的车辆和房产。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李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张某提出还款。
在法院的监督下,李某最终将全部欠款和利息一次性归还给张某。至此,这起借贷纠纷案件圆满解决,债权人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司法公正得到了维护。
扬州李晶法院在执行借贷案件中坚持依法办事,坚决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有效遏制了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促进了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响,一位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司法卫士。
李响自1996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法为准绳,秉公执法,维护社会正义。他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深入调查研究,查明事实,依法裁判。在他的审理下,一起起错综复杂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李响对当事人耐心细致,热心化解纠纷。他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走访群众,了解民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在一次调解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很难达成一致。李响通过耐心说服和细致工作,让双方逐渐打开心结,最终握手言和。
李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是法院系统的表率。他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面对当事人的感谢和馈赠,他坚决拒绝,并告诫他们要遵纪守法。
李响辛勤耕耘在司法战线上,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有社会意义的案件。他曾审理过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涉及金额上亿元。在巨大的压力下,李响坚守原则,依法裁判,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李响的事迹在法院系统和社会上广为传颂,他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江苏省优秀法官”。他的公正廉洁和为民情怀,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扬州邗江法院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诉被执行人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因被执行人李某某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法对李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已扣划被执行人李某某银行账户存款,并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债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本案利害关系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的,本公告即发生效力。
特此公告。
扬州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