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计量是一种用于记账金融资产的会计方法,它以购买时的成本来衡量这些资产,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年摊销溢价或折价。
在摊余成本计量下,当期应收利息并非当期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通常是指持有期间利息收入和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之间的差额。
对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利息是按原始成本摊销后,在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在这类资产中,利息收入根据资产的到期期限或持有时间按比例摊销。
当期投资收益则考虑了以下因素:
应收利息
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值或贬值
到期时预期的利息支付
简而言之,在摊余成本计量下,应收利息是摊销后的利息收入,而当期的投资收益包括应收利息和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因此,“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收利息就是当期的投资收益”这一说法并不准确。
摊余成本法计量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计算
摊余成本法是一种计量金融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将资产的初始价值按其剩余期限摊销到每期,并计入利息收入。
计算公式:
利息收入 = (资产账面价值 - 初始价值)/ 剩余期限
具体步骤:
1. 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 资产的初始价值加上或减去已摊销的利息和损益。
2. 确定资产的剩余期限:
- 自资产购买日期起的剩余天数或月数。
3. 计算利息收入:
- 将资产账面价值减去初始价值,除以剩余期限。
示例:
假设一家公司购买了一笔面值为 100,000 元、利率为 5% 的一年期债券,初始价值为 95,000 元。则该债券每月的利息收入为:
利息收入 = (96,250 - 95,000)/ 12 个月
= 1,042 元
注意:
摊余成本法适用于持有至到期且没有公允价值变动的金融资产。
当资产出售或减值时,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被确认为收益或损失。
本计算仅适用于简单利息债券。对于复利债券,计算公式会更加复杂。
摊余成本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在摊余成本法下,债券的购买成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摊销,直到债券到期。摊余成本利息收入是指在摊余期间计入的利息收入,该收入与债券的摊余成本有关。
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摊余成本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原因如下:
收益匹配原则:摊余成本利息收入是债券投资产生的收益。将其计入投资收益可以匹配该收益与相关的债券投资。
系统性展示:投资收益是公司整体收益的一个组成部分。将摊余成本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可以提供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的系统性展示。
符合监管要求:许多监管机构,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上市公司将所有投资收益归类为投资收益。
因此,在摊余成本法下,债券的摊余成本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以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收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