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需要贷款银行出具以下证明:
1. 贷款结清证明:证明已向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2. 他项权证注销证明:证明贷款银行已注销抵押在房产上的他项权证。
3. 回执或收据:证明已向贷款银行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费用。
除了上述基本证明,根据不同地区和银行规定,还可能需要以下补充证明:
4. 购房合同:证明购房的合法性。
5. 身份证或护照:借款人的身份证明。
6. 户口本:借款人的户口信息证明。
7. 婚姻证明:已婚人士的婚姻状况证明。
8. 土地使用权证:证明房产占有土地的使用权。
9. 竣工验收合格证:证明房产已通过竣工验收。
10. 银行流水:证明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
这些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确保准备齐全后再前往房屋管理中心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需要到贷款银行领取以下资料:
1. 抵押合同:由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抵押合同,证明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的法律凭证。
2. 他项权利证明书:由贷款银行出具,证明该房产已被抵押给该银行并已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该抵押权在他项权利登记簿上记录。
3. 贷款结清证明:当贷款人已还清所有贷款本息后,贷款银行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贷款已结清。
4. 银行还款流水清单:银行提供的贷款还款记录,详细列出贷款人每笔还款的金额、日期和方式。
5.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贷款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 印花税专用发票: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印花税,需要提供印花税专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贷款人应在贷款结清后及时到贷款银行领取,并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准备其他相关资料,如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等,以便顺利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