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信中心转来异议
近日,我收到征信中心转来的异议,称我有一笔信用卡欠款未还。对此,我感到十分不解,因为我从未申请过该信用卡。
我立即联系了发卡银行,经核实,该信用卡并非我申请,而是被不法分子盗用身份信息开卡。银行已将该信用卡冻结,并对该笔欠款进行追查。
征信中心表示,已将我的异议记录在案,并对该笔欠款进行了核实。由于该笔欠款并非我本人产生,征信中心将根据银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将该笔欠款从我的征信报告中删除。
这件事让我意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我建议大家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自己的信用安全:
定期查看自己的征信报告,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护照等重要证件,避免被不法分子盗用。
使用强密码保护自己的在线账户,定期更改密码。
不要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
征信中心转来的异议虽然给我带来了困扰,但也让我提高了对信用安全的重视。我将更加谨慎地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谨防不法分子的侵害。
关于征信中心转来异议,描述不正确的是:
A. 异议提出的时间必须是接到征信中心的通知后60天内
B. 征信中心对异议处理结果的回复必须在60天内完成
C. 异议是指对征信报告中错误、遗漏或包含争议内容信息的纠正请求
D. 异议受理机构只有征信中心,金融机构不得受理异议请求
正确答案:D
金融机构也可以受理异议请求,但最终需要转交征信中心处理。
个人征信异议应自收到征信中心函件后及时提出
个人征信报告中的信息准确全面至关重要,一旦出现错误,会对个人信贷、就业、住房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对征信报告存在异议,可向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征信中心收到异议申请后,将及时受理并向相关信息提供者核实情况。个人应当自收到征信中心函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因此,个人在收到征信中心函件后,应及时仔细核对征信报告中的信息,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提出异议,征信中心将不再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基于事实,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异议不成立,征信中心将予以驳回。个人对征信中心处理异议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结果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个人征信异议必须自收到征信中心函件后及时提出,否则将视为放弃异议权利。及时核对征信报告,发现错误及时异议,有助于维护自身征信权益。
征信中心转来企业征信异议应自收到
征信机构在收到企业对征信报告异议提出异议后,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如果征信机构在收到异议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异议处理决定,则应当将异议转交相关信息主体。信息主体收到转交的异议后,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如果信息主体在收到转交的异议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异议处理决定,则应当将异议转交征信中心。征信中心收到转交的异议后,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征信中心在做出异议处理决定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和信息主体。如果异议处理结果为采纳企业异议,则征信机构应当及时更正征信报告。如果异议处理结果为不采纳企业异议,则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