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信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中规定了房贷信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月扣除额度:1000元
扣除期限:
首次购房:自购房之日起5年
再次购房:自购房之日起3年
适用条件:
首次购房:指个人在境内首次购买自用住房
再次购房:指个人在出售自用住房后购买另一套新住房或新建住房(不含二手房)
住房类型:限购房,不包括别墅、公寓、联排房屋
贷款方式:通过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
贷款时间:2023年1月1日起购房并取得贷款
注:
专项附加扣除需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填写相关信息,由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已享受其他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不能同时享受房贷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例如个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则不能享受房贷信息专项附加扣除。
相关政策解释以官方公布为准。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额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支持居民自住购房而推出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允许纳税人在个税缴纳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金额的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标准
自2019年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调整如下:
首套住房:贷款期限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首次取得住房贷款的纳税人,扣除额为每月1000元;
二套住房:贷款期限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首次取得住房贷款且为首次购买二套住房的纳税人,扣除额为每月1000元。
扣除条件
贷款人必须是纳税人本人;
住房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住房贷款利息纳入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纳税人必须符合个人所得税申报条件。
申请方式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住房贷款利息)》并附相关材料;
通过税务机关网上办税服务厅或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扣除额度每月1000元,无论贷款金额多少;
扣除期限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就一套住房贷款申请扣除;
纳税人如已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扣除,则不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该政策有效减轻了购房者的税收负担,鼓励居民自住购房,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取得住房贷款后,按照规定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金额的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
首套房:每月扣除额度为1000元,每年最高12000元。
二套房:每月扣除额度为500元,每年最高6000元。
扣除条件
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
贷款人已取得《贷款证明》
贷款人已取得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扣除流程
1. 贷款人向贷款银行索取《贷款证明》。
2. 贷款人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并提交给贷款银行。
3. 贷款银行审核资料后,每月从贷款人当月还款中扣除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注意事项
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享受一次,不可以重复享受。
每年扣除额度按照实际还款的贷款利息金额计算,不能超过规定标准。
如果贷款提前还清,未扣除完的额度不能继续扣除。
意义
房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轻了购房人的税收负担,促进了住房消费,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刚需购房起到了积极作用。
房屋贷款专项附加税个人申报填写指南
适用范围:
拥有符合条件房屋贷款并实际支付专项附加税的个人。
申报步骤:
1. 获取申报表
下载或领取个税申报表(综合所得年度申报表),选择附表三(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
2. 填写基本信息
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年度等基本信息。
3. 填写房屋贷款信息
在附表三中,填写房屋贷款的贷款机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购房日期、房屋产权证号等信息。
4. 计算专项附加扣除额
根据贷款金额和利率计算每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公式为:贷款本金余额×贷款利率×12×10%。
5. 填写扣除额
将计算出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填写在附表三中的相应栏位。
6. 申报方式
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邮寄或到税务机关申报。网上申报可登录税务局网站,邮寄地址为当地税务机关邮寄地址,到税务机关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每年需重新申报。
专项附加扣除额不得超过8000元。
房屋贷款专项附加扣除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及改善型购房。
贷款未还清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持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通过填写房屋贷款专项附加税个人申报表,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减轻购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