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留100元,个税减免”政策解读
为支持住房消费,减轻购房者负担,国家出台了“住房贷款留100元,个税减免”政策。该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自住房且贷款购买的,在还贷期间每月仅归还房贷利息部分,无需偿还本金。
具体减免标准为:
住房贷款利率≤4.1%的,月还贷利息1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按100元减免。
住房贷款利率>4.1%的,月还贷利息高于100元的,按实际还贷利息金额减免。
该政策适用于首次购买自住房且贷款购买的个人,对改善住房消费供需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购房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享受税收优惠:
1. 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 将减免额填入综合所得减除项目,进行个税减免计算。
需要强调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首次购房的个人,且仅对还贷期间每月仅归还利息部分的贷款金额进行减免。如果购房者选择同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则不能享受该减免。
购房贷款可以减免个税是一项为购房者减轻负担的优惠政策。根据规定,首次购房者可以在扣除首套房贷利息后,再扣除以下金额:
房贷利息支出:每年12000元
首付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40%,首付金额在100万元以内部分,每年可减免5000元,首付金额超过100万元部分,每年可减免10000元
例如,假设某购房者贷款100万元,购房总价为120万元,首付为30万元,贷款年限为30年,贷款利率为5%。
那么,该购房者每年可以减免的个税金额为:
房贷利息支出:100万元5% = 50000元
首付金额:30万元5000元 = 15000元
总计:50000元 + 15000元 = 65000元
按30%的个税率计算,每年可减免的个税金额为:65000元30% = 19500元
也就是说,这位购房者每年相当于减免了19500元的个税。随着贷款年限的增加,减免的个税金额也会逐渐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贷款利息和首付金额的减免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必须是首次购房,房屋用于个人居住,且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等。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纳税人在住房贷款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首次购买自住住房
首套房: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减免1000元/月,最高减免12000元/年;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减免500元/月,最高减免6000元/年。
二套房: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减免800元/月,最高减免9600元/年;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减免400元/月,最高减免4800元/年。
再次购买自住住房
无论套数,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减免1000元/月,最高减免12000元/年;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减免500元/月,最高减免6000元/年。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减免以纳税人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为限,且不能重复享受优惠政策。具体减免额度还需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个税房贷抵扣能少交多少税
个税房贷抵扣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给予扣除的优惠政策。
扣除标准:
首套房:每月可扣除1,000元利息支出,全年可扣除12,000元。
二套房:不支持房贷利息抵扣。
扣除条件:
住房贷款须用于购买自住房,且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唯一住房。
贷款起始日须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
省税计算:
以年收入50万元的纳税人为例,其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为12,000元,若符合房贷抵扣条件:
不抵扣情况: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元,适用税率为20%,应缴个人所得税为100,000元。
抵扣情况:应纳税所得额为488,000元(500,000元-12,000元),适用税率仍为20%,应缴个人所得税为97,600元。
节省税款:
通过房贷抵扣,该纳税人可节省的税款为:100,000元-97,600元=2,400元。
注意事项:
房贷抵扣应在每年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同时申报。
房贷抵扣的优惠有效期为5年,从贷款起始日起算。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只能在购房后享受一次房贷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