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要点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保护合法权益。
一、区分借贷关系和变相担保
对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抵押担保,但实际资金用于他人债务清偿的,认定为变相担保,而非借贷关系。
二、认定高利贷利率
借贷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除借款人另有证据证明外,认定为高利贷利率。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从事民间借贷放款业务的,认定标准为年利率36%。
三、网络借贷平台利率认定
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发放的贷款,年利率高于24%的,认定为高利贷利率。平台收取的借贷服务费、担保费、管理费等,均计入年利率计算。
四、借款合同形式
借款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电子数据形式或者其他能够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形式。电子数据形式的借款合同,应符合电子签名法等相关规定。
五、借款合同效力
借款合同有欺诈、胁迫等无效事由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六、利息计算范围
利息计算范围为借款本金,不包括利息、滞纳金、复利等。计算期间为实际借款日到还款日。
通过《规定》的适用,旨在保障民间借贷活动的公平性和合法性,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高利贷行为,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
2015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该规定对民间借贷中的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利息上限: 明确了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过此上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 规定自诉讼时效开始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未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证据规则: 明确了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条、欠条等书面证据的重要作用。当事人对借条、欠条真实性有异议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担保方式: 规定了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并明确了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范围。
无效合同: 指出借贷合同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该规定有助于维护民间借贷市场的秩序,减少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它为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促进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解读
2018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保护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
利息限制:
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
借条形式:
借条应载明债权人、债务人、借贷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基本内容。只有具备这些内容的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有效性:
担保人对借款合同中超过其自身清偿能力的部分超担保责任无效。
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举证责任:
债权人主张借贷关系存在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债务人主张借款已还清或抵销的,应提供反证。
该规定有助于遏制高利贷,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法院将以此规定为依据,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021年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纠纷中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1. 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的利率认定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借款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无效:
- 利率超过法律规定
-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 签订时借款人没有实际取得借款或者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
- 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3. 利息计算规则
借款合同对利息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不明确的,借贷双方的利息计算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4. 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5. 出借人举证责任
出借人对借贷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借款人主张合同无效或者存在瑕疵,则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
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有利于保护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