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不断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旨在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增强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LPR形成机制。商业银行根据对实体经济的认知以及资金供求状况,在金融市场上参考同期限同类最高质量银行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和中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IBA)发布的债券收益率等市场利率,自主报价LPR。
改革扩大了报价银行范围,由18家大型银行扩大至30家,增强了报价代表性。同时,优化了报价方式,引入平均法,更加客观地反映市场资金成本。
这些改革举措有助于LPR更真实地反映市场利率,增强市场对LPR的认可度和跟随度。通过引导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LPR机制有利于实现货币政策的精准传导,促进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活力的提升。
进一步完善LPR形成机制,需要继续健全市场机制,增强利率定价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时,要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市场操纵和过度波动,确保LPR机制平稳运行,发挥其在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市场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央行发布公告,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
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的公告》。公告对LPR形成机制进行了多项优化,旨在进一步发挥LPR对贷款利率的指引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要改革内容如下:
优化LPR报价方式:将报价银行由18家调整为10家,并由报价银行每周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送报价,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加权平均后发布。
优化利率品种和期限:将LPR期限由原来的4个(1年期、3个月期、6个月期、1年期以上)调整为5个(1年期、3个月期、6个月期、1年期以上、5年期以上)。
加强对报价行为的监督管理: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建立报价行管理机制,对报价行为和报价利率进行监测、考核和评估。
改进LPR发布方式:将LPR发布从每月1次(20日)调整为每周1次(每周五)。
此次改革完善了LPR形成机制,增强了LPR的代表性、透明度和市场化程度,有利于增强LPR在贷款定价中的指引作用。预计此举将进一步促进贷款利率的市场化,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为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金融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发布公告,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此次改革旨在提升LPR的市场化水平,增强LPR对政策利率的传导作用,促进金融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更新后的LPR形成机制将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MLF)和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OMO)为基础,由具有代表性的报备行根据各自对本行资金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行业前景的判断,自主报价。
LPR的报价将采用平均加权计算方式,报价行报出的加点将更加多元化,反映各报价行对本行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的差异化判断。同时,对于有调整必要的报价行,人民银行将加强引导,确保报价合理反映市场情况。
改革后的LPR将以利率走廊为底线,充分发挥LPR作为中长期贷款定价基准的作用,从而更加准确地反映银行资金成本和利率环境,促进利率传导机制的畅通。
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将完善LPR利率的发布方式,定期适时公布LPR利率及基础利率,提高市场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增强LPR的市场权威性和参考性。
此次LPR形成机制的改革是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利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配置到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稳健货币政策的实施和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增强LPR反映贷款实际价格水平的代表性,更好发挥LPR对贷款利率形成的指引作用。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将LPR发布方式由固定日期发布改为每月20个工作日每日发布。
增加报价行数量至18家,覆盖不同规模和类型的银行。
优化报价行报价机制,加强报价监督管理。
完善LPR发布管理机制,发布品种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
改革后,LPR将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贷款实际定价情况,有利于促进贷款利率市场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各金融机构应根据LPR管理浮动范围要求,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保证信贷资源合理配置,支持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