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处理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
2.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因个人原因(如赌博、投资等)所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个人偿还,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主张债权。
3.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为抵押的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如房屋、车辆等)为抵押所取得的债务,原则上视为个人债务。
但是,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可能视为共同债务。
处理流程:
1. 确定债务的性质(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
2. 夫妻双方协商债务偿还方案。
3. 无法协商一致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债务的性质和偿还方式。
4. 在法院判决或夫妻协商的基础上,债权人向相应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
注意事项: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即使在离婚后仍需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自愿偿还共同债务的部分,另一方有义务向其返还相应份额。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对外的借贷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借债或一方借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义务。例如,夫妻共同购买房屋贷款、用于子女教育或父母赡养的借款等。
个人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单独借债,并且该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由借款人自己承担偿还义务。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贷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
认定标准
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标准主要看借款的用途:
共同生活:如用于房屋装修、子女教育、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等。
个人消费:如用于购买奢侈品、个人投资等。
举证责任
对于个人债务,由主张其为个人债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将视为共同债务。
提示
夫妻双方在结婚前最好协商约定各自的债务承担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债应提前告知另一方,取得同意。
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避免因一方无力偿还而影响另一方。
对于个人债务,借款人应及时偿还,避免影响夫妻感情或家庭稳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贷,属于夫妻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可以相互赠与财产,包括金钱。因此,夫妻之间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如果符合赠与的条件,则构成赠与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要认定夫妻之间借贷构成赠与,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出借方明确表示无偿借贷;
出借方对借款没有实际用途或合理的用途;
借款方没有使用出借款项。
如果借贷行为不符合赠与的条件,则属于夫妻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出借方有权向借款方追讨债务,并要求支付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借贷应遵循以下原则:
真实性原则:借贷行为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不能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或损害他人利益而虚假设立的。
自愿性原则:借贷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借贷协议,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合法性原则:借贷的目的和用途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如果符合赠与条件,则构成赠与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则受法律保护,出借方有权追讨债务。夫妻之间借贷应遵循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