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另一方未出资或出资较少,该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婚后一方出资买房,虽然房屋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得该房屋一半的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下的婚后一方出资买房不属于共同财产:
- 双方明确约定房屋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
- 出资方购买房屋时,已明确表示不作为共同财产;
- 该房屋是出资方婚前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
- 出资方使用非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屋。
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但婚后另一方对房屋的装修、维修等进行了较大投入,则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该补偿金额应当根据另一方的投入程度和房屋的增值情况确定。
因此,婚后一方出资买房还贷,该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符合以上例外情况,则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对于一方投入较多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
在我国婚姻法中,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以下原则来认定:
出资时间原则
房屋出资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是判断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的关键。
婚前出资: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出资的部分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出资:婚后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分权。
出资形式原则
出资形式包括现金、贷款等。
现金出资:婚后一方使用现金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贷款出资:婚后一方使用贷款出资购买的房产,在还贷期间,属于个人财产,但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还清贷款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还贷方式原则
还贷方式分为婚前还贷和婚后还贷。
婚前还贷:婚前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还贷的,该部分还贷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还贷:婚后一方使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该部分还贷属于共同债务,属于共同财产。
具体计算方式
若房屋为婚后出资购买,且后续使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共同财产部分的计算方式如下:
房屋共同财产价值 = (还贷期间共同还贷总额 / 房屋总价)× 房屋现值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适用共同共有制度。也就是说,婚后所得的财产,无论由哪一方出资或取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并还贷,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出资方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并承担还贷义务,但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因此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除外:
出资方婚前已全额出资购买房产,且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未明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出资方婚前已部分出资购买房产,婚后继续还贷,婚后部分还贷金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出资方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取得房产,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另有约定,如婚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该房产为个人财产。
因此,除非有明确相反约定或属于法定例外情形,婚后一方出资买房还贷,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情形一:婚后父母出资但明确赠与一方
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后明确表示该出资款项是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且有书面证据等能够证明其赠与意愿,则该出资款项和后续增值部分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二:出资款项用于婚后共同生活
如果一方父母提供的出资是为了资助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或改善家庭居住条件,没有明确赠与一方的意愿,则该出资款项和后续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三:出资款项用于一方个人用途
如果一方父母提供的出资是为了资助一方的个人用途,如一方的个人投资、创业等,则该出资款项和后续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举证责任
一方主张婚后父母出资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而另一方主张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无需举证。
温馨提示
为了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收到父母出资后明确出资的性质和用途,并在必要时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