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报酬说威廉
威廉·斯坦利·杰文斯,19世纪英国经济学家,提出“利息报酬说”。该理论认为,利息是资本租赁的报酬,就如同土地租赁产生地租一样。
根据杰文斯的理论,资本租赁的市场就像任何其他商品市场一样。当资本供应超过需求时,利息率下降;当需求超过供应时,利息率上升。需求方是由借款人组成的,他们希望使用资本投资于生产性活动。供应方是由储蓄者组成的,他们愿意将资金借出以换取利息报酬。
杰文斯认为,利息率是资本市场上供需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它并不是由银行费用或通货膨胀等因素直接决定的。相反,这些因素只是影响资本供需的间接因素。
例如,如果银行费用上升,储蓄者可能更不愿意将资金借出,从而减少资本供应并提高利息率。同样,如果通货膨胀加剧,借款人可能更愿意借款投资于实物资产,从而增加资本需求并降低利息率。
利息报酬说对经济学理论做出了重要贡献。它有助于解释利息率的决定因素,并为理解资本市场提供了框架。尽管该理论在现代经济学中已被更复杂的概念所取代,但它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观点。
“利息报酬论”的主张者为奥地利经济学家欧根·冯·博姆-巴维克。
博姆-巴维克认为,利息源于时间偏好,即人们普遍偏好较早获得报酬而不是较晚获得。当人们在当下借出资金时,他们放弃了当下使用资金的可能性,因此需要获得补偿。这种补偿就是利息。
博姆-巴维克认为,利息也反映了资本的生产性。当资金用于生产更有价值的商品时,其价值会在一段时间内增长。这种增长的预期也为利息提供了基础。
博姆-巴维克的“利息报酬论”对现代经济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它强调了时间价值和资本生产性的重要性,并为利率的经济学理论奠定了基础。
利息报酬论的主张者是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弗朗索瓦·魁奈。
魁奈认为,土地是唯一生产财富的来源,土地通过农业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者生活必需的部分,即净产出。利息就是地主的收入,是净产出中超出的部分,是土地的报酬。
他把资本区分成用于购买土地的“原始资本”和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和购买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的“年金资本”。魁奈认为,原始资本可以通过购买土地来获得利息,而年金资本则不能带来利息。因此,他认为利息是土地带来的报酬,是土地所有权的结果。
魁奈的利息报酬论对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强调了土地在创造财富中的重要性,并为后来古典经济学派的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奠定了基础。
利息报酬说是由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提出的。马歇尔在1890年的著作《经济学原理》中提出了这一理论,他认为利息是资本的使用费,是对资本所有者提供给企业家使用资本的报酬。
马歇尔认为,资本是一种稀缺资源,企业家为了获得资本并使用它们来产生利润,愿意支付利息作为回报。资本所有者通过提供资本而获得利润的一部分,而企业家则通过使用资本而获得剩余的利润。
利息报酬说认为,利息是资本边际生产力的结果。当企业家使用更多的资本时,它的边际生产力将下降,因此企业家愿意支付的利息也会下降。随着资本的增加,边际生产力不断下降,利息率也会下降。
马歇尔的利息报酬说对理解利息在经济中的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它强调了利息是资本稀缺性和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的反映。这一理论成为经济学中关于利息理论的基础,并至今仍被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