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企业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应使用以下账户:
费用类账户
利息支出:用于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负债类账户
应付利息:用于核算企业尚未支出的短期借款利息。
其他账户
预提费用(资产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期末已发生但尚未支出的短期借款利息。
短期借款利息的计提和入账程序如下:
1. 根据贷款合同计算期末应付利息金额。
2. 将计算出的利息金额记入“利息支出”账户借方,“应付利息”账户贷方。
3. 对于尚未支出的利息部分,记入“预提费用”账户借方,“应付利息”账户贷方。
例如,一家企业有100万元短期借款,年利率为6%,则期末计提的利息金额为: 6% (1年/12个月) = 5000元
因此,该企业将以下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 5000
贷:应付利息 5000
借:预提费用 2500
贷:应付利息 2500(假设已发生但尚未支出的利息为2500元)
期末企业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应使用的账户
在企业会计处理中,期末对于短期借款产生的利息应正确计提。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应使用的账户主要有以下几个:
1. 财务费用(6601)
财务费用账户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利息。
2. 应付利息(1511)
应付利息账户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费用,其中也包括短期借款利息。
3. 预提利息(2221)
预提利息账户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未到期应计的利息费用,其中也包括短期借款利息。
使用上述账户时,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而言,如果利息已发生且应支付,则应使用应付利息账户;如果利息已发生但尚未到期,则应使用预提利息账户;如果利息尚未发生,则可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账户。
例如,某企业在期末计提短期借款利息 5,000 元,且已到期,则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6601) 5,000
贷:应付利息(1511) 5,000
期末企业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应使用的账户
企业在期末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应使用“财务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用于记录企业发生的与筹集资金有关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手续费、贴现费用等。短期借款利息属于利息支出的一种,因此应归属于财务费用账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借款费用》,企业应当将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记入财务费用账户,科目编号为6602。
使用财务费用账户计提短期借款利息的主要原因:
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将短期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账户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水平,有利于财务分析和决策制定。
符合会计准则:财务费用账户是《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的用于记录利息支出的账户,使用该账户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便于核算和管理:财务费用账户对利息支出进行集中核算,方便企业掌握资金成本和财务状况,有利于财务管理。
因此,企业在期末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应使用“财务费用”账户。
企业月末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应借记的科目是:
财务费用
具体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短期借款利息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借款利息
会计处理说明:
短期借款利息属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财务费用,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应付短期借款利息是企业对短期借款贷款人的负债,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注意:
1. 如果短期借款利息已在贷款本金中一次性支付,则不需再单独计提。
2. 财务费用-短期借款利息科目期末应转入损益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