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额和余额试算平衡法的依据是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则。借贷记账法要求每一笔交易同时影响两个账户,且借项金额等于贷项金额,从而保持账户总账平衡。
在发生额和余额试算平衡表中,各账户的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汇总在两栏中。如果两栏的余额相等,则表明账户总账平衡,且记账正确。
试算平衡法的依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双重记账原理: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每一笔交易同时影响两个账户。因此,在试算平衡表中,每一笔业务的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必然相等。
2. 借方和贷方账户类型:资产、费用和损失账户通常记在借方,而负债、资本和收入账户通常记在贷方。试算平衡表中各账户的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反映了这些账户类型的平衡情况。
3. 账户余额的性质:资产账户的余额通常为借方余额,表示企业的资产价值;负债账户的余额通常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的债务金额。试算平衡表中的余额反映了这些账户余额的性质。
因此,发生额和余额试算平衡法是基于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通过汇总各账户的借方和贷方余额,检查账户总账是否平衡,从而确保记账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发生额和余额试算平衡并不能完全保证记账工作准确无误。
虽然试算平衡表示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但并不意味着所有交易都已正确记录。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记账工作不准确的情况,即使试算平衡:
漏记或重复记录交易:如果交易未被记录或被重复记录,将导致试算平衡仍然成立,但实际的财务状况却出现了偏差。
错误记录交易金额:即使交易已正确记录,但金额错误也会导致试算平衡,而不会反映实际的财务状况。
错误分类交易:如果交易被分类到错误的账户,也会导致试算平衡,但会扭曲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未记录调整分录:财务报表编制期间需要进行的调整分录(例如折旧或摊销)如果不正确记录,也可能导致试算平衡,但不会反映实际的财务状况。
因此,虽然试算平衡是记账工作准确性的一个基本检查,但它并不是万无一失的。需要结合其他核查和控制方法,例如:
原始凭证审查
辅助账簿核对
实地盘点
分析性复核
只有通过综合运用这些方法,才能提高记账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发生额和余额试算平衡表中存在的相等数字称为基本等式,反映了账户之间的平衡关系。共有三对相等数字:
1. 期初余额之和等于期末余额之和
表明期初所有账户的余额总和与期末所有账户的余额总和相等,保持资产与权益之间的平衡。
2. 借方发生额之和等于贷方发生额之和
表明期间所有借方交易的金额总和等于所有贷方交易的金额总和,即双重记录法的基础。
3. 期末余额之和等于资本总额
表明期末所有账户的余额总和等于所有者权益的总额,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本期利润或亏损等。
这三对相等数字是发生额和余额试算平衡表的关键平衡点。如果三对数字不平衡,则表明试算平衡表存在错误,需要进行复核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