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可以公积金组合贷的银行
公积金组合贷是指利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住房的贷款方式。在成都,可以办理公积金组合贷的银行主要有以下几家:
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邮储银行
办理条件
购房者需缴纳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购房者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住房总价的70%
商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住房总价的30%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商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0年
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相应年限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商业贷款利率按银行规定的商业贷款利率执行
申请流程
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公积金组合贷
银行审核购房者资料
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
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
银行发放商业贷款
注意事项
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因此尽可能使用更多的公积金贷款
购房者应根据自身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公积金组合贷的利率和还款方式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
成都组合贷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组合贷是成都为了支持刚需购房者于2023年推出的新政策。其中,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组合贷总额度的重要因素。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根据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夫妻组合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如下:
公积金贷款首套:
丈夫(或妻子)公积金贷款额度 = 月缴存额×12×贷款年限×(1+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年限
另一方公积金贷款额度 = 公积金账户余额×80%
公积金贷款二套:
丈夫(或妻子)公积金贷款额度 = 月缴存额×12×贷款年限×(1+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年限×70%
另一方公积金贷款额度 = 公积金账户余额×70%
示例计算
假设夫妻双方属于公积金贷款首套,丈夫月缴存公积金2000元,妻子月缴存公积金1500元,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贷款年限为30年。
丈夫公积金贷款额度 = 2000×12×30×(1+0.0325)^30 = 94.12万元
妻子公积金贷款额度 = 1500×12×30×(1+0.0325)^30 = 70.59万元
因此,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度为94.12万元 + 70.59万元 = 164.71万元。
注意事项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贷款额度证明为准。
公积金贷款首套和二套的贷款年限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公积金贷款利率可能根据政策调整,具体以申请时为准。
成都公积金组合贷款余额是否可提取,取决于具体情况:
未使用部分
组合贷款中未使用的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还清后即可提取。提取时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
已使用部分
组合贷款中已使用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在贷款还清后不可提取。
注意事项
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已偿还贷款本息、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等。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公积金余额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提取手续费。
因此,成都公积金组合贷已使用部分的余额不可提取,而未使用的部分则可在贷款还清后提取。具体提取条件和流程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成都组合贷提取公积金
组合贷中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一、准备材料
1. 贷款合同或还款凭证
2. 房产证或购房发票
3. 个人身份证
4.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办理渠道
1. 线下办理:携带以上材料前往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办理。
2. 线上办理: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手机APP进行预约提取。
三、申请流程
1. 填写并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审核材料并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3. 提取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划入指定账户。
四、提取条件
1. 贷款人已按合同规定偿还组合贷满12个月。
2. 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已缴纳的公积金余额和组合贷已还本金的80%。
3. 提取的公积金必须用于偿还组合贷本金。
五、注意事项
1. 提取公积金后,重新申请组合贷或其他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的使用时间将重新计算。
2. 提取的公积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用于偿还组合贷本金,否则可能会被收回。
3. 如果组合贷还清后,剩余的公积金余额可以继续提取,但需要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