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认房不认贷”政策解读
近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新政,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全面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该政策规定,在天津市范围内购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且家庭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不再认定为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出台,与当前天津市房地产市场低迷不无关系。据统计,2022年天津市商品住宅成交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0%以上,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5个月。为了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天津市出台了“认房不认贷”政策,旨在降低刚需购房者的首付压力,刺激购房需求。
该政策的实施,对于无房或有1套房的刚需购房者来说是利好消息。对于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则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购房成本将增加。该政策还规定,非天津户籍居民购房需提供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进一步加强了对非户籍购房者的限制。
“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实施将对天津市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可能会短期内刺激刚需购房者的入市需求,拉动市场成交量。另一方面,对于多套房持有者来说,购房成本的增加可能会抑制其置换或投资需求。总体来看,“认房不认贷”政策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刚需购房者的住房需求。
天津市出台新政,认房不认贷,二套房贷款利率有所降低。此前,二套房贷款利率为首套房贷利率基础上上浮10%,此次调整后,二套房贷款利率仅上浮5%。
新政规定,对于认房不认贷的家庭,在天津无住房且无房贷记录的,视为首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对于认房又认贷的家庭,即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仍有未结清住房贷款的,在天津购买二套房,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
以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为例,假设首套房贷利率为4.1%,二套房贷利率为4.6%,那么认房不认贷政策下,二套房贷款利率将降低0.5%,每月还款额减少约200元,30年累计节约利息约7万元。
专家认为,此举将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助于降低刚需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对于有意购置二套房的家庭来说,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利息支出。
天津市认房不认贷,外地房产是否算首套?
天津市于2023年4月1日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但对于外地房产是否算首套的界定尚未明确。
根据天津市住建委《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认房认贷的界定是以购房家庭在天津市拥有的住房数量为准。而对于外地房产,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是否将外地房产纳入认房认贷体系,需要根据天津市相关部门的后续政策解读。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天津市将外地房产纳入认房认贷体系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原因是:
外地房产信息获取困难,不利于核实认房情况。
限制外地购房者在天津市买房,不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差别化政策容易引发争议和不公平。
综上,预计天津市将采取较为宽松的认房认贷政策,对于外地房产将不纳入认房认贷体系,即外地房产不影响购房者在天津市购买首套房。但具体情况仍需以天津市相关部门的后续公告为准。
天津市认房不认贷政策2022规定
一、政策内容
根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的通知,从2022年3月1日起,天津市范围内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不再对已结清的房贷记录进行认定。
二、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包括首套房贷、二套房贷及以上。
三、贷款要求
对于申请“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借款人,贷款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信贷政策进行審査,重点审查借款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认房不认贷”政策仅适用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适用于公积金贷款。
2. 借款人仍需满足贷款机构的贷款条件,包括首付款比例、还款年限等。
3. 借款人申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骗取贷款的,贷款机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五、解读
“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减轻借款人的负担,促进住房流通和改善住房环境。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更加合适的房贷产品,提高购房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