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中介管理办法最新
为规范网贷中介活动,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包括:
向出借人提供借款人信息的
向借款人提供出借人信息的
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的
二、主要内容
1. 注册登记
网贷中介机构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银保监会备案。
2. 业务范围
网贷中介机构不得开展以下业务:
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
从事信用评级或风险管理
提供投资咨询或理财服务
3. 风险管理
网贷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客户识别、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等。
4. 信息管理
网贷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信息进行真实性核查,并建立信息查询和披露机制。
5. 资金流转
网贷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资金转账或清算服务。资金流转应当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
6. 禁止行为
网贷中介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捏造、篡改、隐瞒有关信息
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
欺骗、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
三、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对网贷中介机构实施监管,包括:
日常检查
约谈问询
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等
网贷中介机构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网贷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网贷中介机构,是指从事网贷信息中介、撮合、推荐、咨询等业务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二条 网贷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坚守独立中立原则,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条 网贷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以下业务:
(一)对网贷平台进行评级、推荐、咨询;
(二)为网贷借款人提供申请协助、资信评估等服务;
(三)为网贷出借人提供投资咨询、风险评估等服务;
(四)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第三章 资质条件
第四条 申请网贷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具有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三)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其他经批准的条件。
第四章 监管措施
第五条 网贷中介机构应当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定期报送有关信息,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检查和调查。
第六条 网贷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业务风险。
第七条 网贷中介机构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一)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二)承诺或保证网贷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
(三)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投资;
(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网贷中介管理办法最新规定
近日,银保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贷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合规要求、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主要内容:
明确业务范围:网贷中介机构仅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得从事资金流转或放贷业务。
设立准入门槛:网贷中介机构需注册为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加强合规管理:要求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做好客户身份识别、信息真实性核查等工作。
强化风险管理:中介机构需建立风控模型,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向高风险人群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明确监管职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网贷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
意义:
新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网贷中介市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明确业务范围、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合规管理,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影响:
预计新规实施后,网贷中介市场将迎来一轮洗牌,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将退出市场。同时,新规也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网贷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