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积金房贷利率
福建省的公积金房贷利率分为两种: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执行的利率为3.25%,较之前下降了0.15个百分点。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执行的利率为3.75%,较之前下降了0.1个百分点。
贷款条件:
1. 具有福建省户籍或在福建省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的外省籍职工;
2. 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
3.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还款能力良好;
4. 所购买的住房为借款人在福建省内的自住住房;
5. 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要求。
贷款额度:
公积金房贷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还款方式:
公积金房贷的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和组合还款三种方式。
注意事项:
1. 申请公积金房贷时,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2. 公积金房贷的利率并非一成不变,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3. 逾期还款可能会影响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并产生滞纳金。
2020年福建省直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通知
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自2020年起,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一、首套房贷利率
1、贷款期限5年(含)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75%;
2、贷款期限超过5年至10年(含10年)的,贷款利率为3.25%;
3、贷款期限超过10年至20年(含20年)的,贷款利率为3.75%;
4、贷款期限超过20年的,贷款利率为4.25%。
二、二套房贷利率
1、贷款期限5年(含)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3.25%;
2、贷款期限超过5年至10年(含10年)的,贷款利率为3.75%;
3、贷款期限超过10年至20年(含20年)的,贷款利率为4.25%;
4、贷款期限超过20年的,贷款利率为4.75%。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贷款利率仅适用于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利率以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利率为准。
福建2020公积金贷款新政
为贯彻落实稳经济保增长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闽公积金管发〔2020〕2号),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
对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
二、提高二手房贷款额度
对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二手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贷款额度由房屋评估价的80%提高至90%。
三、加大对无房职工支持
对于中心城区无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由最高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四、延长贷款期限
对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贷款最长期限由30年延长至40年。
五、优化认房认贷政策
在中心城区无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职工,或在中心城区已结清购房贷款且无其他住房的职工,均视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六、扩大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
将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扩大至福建省(除厦门市外)各设区市、县(市、区)。
此次新政旨在进一步释放公积金住房贷款潜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大职工如有购买住房需求,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政策并办理公积金贷款。
2021 年福建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2021 年福建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 60 万元;
二套及以上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 40 万元。
组合贷款
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 60 万元,商业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质和还款能力确定;
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 40 万元,商业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质和还款能力确定。
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1 年福建公积金贷款利率与 2020 年保持一致,分别是:
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2.75%;
二套住房贷款利率:3.25%。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贷款额度仅为最高额度,具体贷款额度会根据借款人的收入、还款能力、房屋评估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申请贷款额度,避免过度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