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如果没有抵押物,只有担保人可以吗?
民间借贷关系的建立,主要依靠借贷双方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自觉履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条件之一是要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标的,即借款。如果没有借款,就构不成借贷合同。
担保人是对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的第三方。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没有抵押物,可以由第三人提供担保,保证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并不能替代借款人的还款责任,只有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才能承担担保责任。
因此,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没有抵押物,只有担保人,担保人可以保证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但不能替代借款人还款。也就是说,借贷关系的成立仍然需要有借款,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只有担保人并不能构成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可以向担保人要吗?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是指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负有替代偿还义务的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偿。
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由担保合同约定。常见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对于保证担保,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以偿还借款。
担保人不能偿还的例外情形
在以下情形下,担保人可以免除偿还义务:
担保合同无效。
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变更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导致担保人利益受到损害。
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免除了借款人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债权人向担保人追偿的条件
债权人向担保人追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借款人已逾期不还款。
债权人已依法催收,但仍无法收回借款。
担保合同有效并符合法律规定。
追偿时效
债权人向担保人追偿的时效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偿。但担保人有权主张免除偿还义务的法定情形,债权人追偿时也要符合法定期限。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如果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面对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担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催收欠款。担保人可以主动联系借款人,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可以采用书面催收、电话催收等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
2. 协商还款计划。如果经催收后借款人仍未还款,担保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新的还款计划,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还款。
3. 向法院起诉。如果协商无果,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在诉讼过程中,担保人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担保关系和借款人违约的事实。
4. 向借款人施压。担保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向借款人施压,例如公开其不还钱的事实、向其亲友或工作单位反映情况。但要注意,这些行为不得侵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5. 申请司法救助。如果借款人长期失联或欠款金额较大,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可以通过冻结借款人财产、限制其出境等措施来保障担保人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的责任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不是代替借款人还款。这意味着担保人可以在向借款人追偿后,再向借款人追偿自己支付的款项。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担保人应谨慎对待自己的责任。在签署担保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并与借款人约定明确的还款条款。一旦发生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担保人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民间借款中,是否应向担保人追讨欠款,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一方面,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即债务人不能偿还时,担保人有义务无条件偿还。从法律角度看,向担保人追讨欠款是合法的。
另一方面,民间借贷往往涉及朋友或亲戚之间的债务关系。如果直接向担保人追讨欠款,可能会影响人际关系。担保人可能感到被出卖,甚至与借款人和债权人产生矛盾。
因此,是否向担保人追讨欠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
担保人与借款人的关系;
追讨欠款对人际关系的影响;
借款合同中对担保人责任的约定。
如果借款人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且担保人与借款人之间关系密切,那么可以先催促借款人还款,避免直接向担保人追讨欠款。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且担保人明确表示不承担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追讨欠款。
民间借款中是否向担保人追讨欠款应谨慎考虑。既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要避免影响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