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两部法律:
《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十八条: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超出借款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是: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
国家相关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逾期利息的目的在于补偿债权人因债务人逾期履行义务而遭受的损失,而不是作为一种惩罚手段。因此,逾期利息的数额应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
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
逾期利息是债务人因未按期履行债务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其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规定:
1.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九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有履行期时,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逾期履行债务的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债务人逾期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从逾期之日起开始,至清偿债务之日止。
2.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零八条:违约金不包括其他赔偿损失,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时,违约金视为赔偿损失。
3. 其他法律法规
在一些特定领域,还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逾期利息作出规定,例如:
《建设工程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贷款通则》:贷款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法典、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利息计算标准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逾期利息以什么为基数怎么填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时,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的额外利息。逾期利息的基数一般为逾期金额,即未按时偿还的本金或利息。
填写方法
在填写贷款合同时,借款人应根据贷款协议中的约定,在“逾期利息”一栏内填写逾期的利率。逾期利息的利率通常由贷款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并载明在贷款合同中。
需要注意的是,逾期利息的利率一般高于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利率。这主要是为了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弥补出借人因逾期还款而遭受的损失。
逾期利息的计算
逾期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逾期利息 = 逾期金额 × 逾期利息利率 × 逾期天数
其中:
逾期金额:未按时偿还的本金或利息
逾期利息利率:贷款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率
逾期天数:从逾期还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实际天数
示例
小明向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6%。如果小明在贷款到期后第10天偿还贷款,则逾期利息的计算如下:
逾期金额:10000元
逾期利息利率:6%(假定贷款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2倍)
逾期天数:10天
逾期利息 = 10000元 × 6% × 10天 = 600元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法律规定
逾期利息是指当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应向债务人支付的补偿性利息。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由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215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催告后履行义务的,自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债权人没有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催告,则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为债权人催告之日。
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逾期履行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债权人无催告义务,债务人逾期自动承担利息。例如,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指定日期偿还借款,借款人未在指定日期偿还,则自指定日期起,借款人自动承担逾期利息。
债权人有催告义务,债务人逾期在催告后承担利息。例如,买卖合同约定买方应在指定日期支付货款,买方未在指定日期支付,卖方应在发现买方逾期后及时催告,买方收到催告后十日内仍未支付货款,则自催告之日起十日后,买方承担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对于债权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明确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债权人在发生债务人逾期履行时,及时采取措施追回损失,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