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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利息税前不可扣除
企业债务利息支出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非扣除项目”,即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举债融资来逃避税负。如果企业可以将债务利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则会降低其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这一规定对企业融资和税务筹划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 增加融资成本:企业在举债融资时,需要将利息支出考虑在内,因为不能从税前利润中扣除,这将增加其融资成本。
2. 限制债务规模:企业为避免税负过高,往往会限制债务规模,这可能会影响其投资和扩张计划。
3. 影响税务筹划: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需要综合考虑债务利息的税收影响,以制定合理的融资策略。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适时出台了《关于完善企业所得税政策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其中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特定债务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分期扣除,分摊期限不超过五年。
这项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债务利息负担,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