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中借方和贷方的填写顺序遵循“先借后贷”的原则。
在记账凭证中,借方应在左边填写,贷方应在右边填写。
先借后贷的理由:
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借方表示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贷方则相反。因此,记账时需要先增加资产,再减少负债或所有者权益。
记账规则:借方和贷方必须相等才能平衡凭证。先填写借方金额,再根据会计恒等式计算出贷方金额。
历史演变:传统上,借方表示收到资金或物资,贷方表示发出资金或物资。
填写方法:
1. 根据业务内容,确定相关的会计科目和金额。
2. 在借方栏填写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 根据借方金额,计算出贷方金额,并填写在贷方栏。
4. 两栏金额必须相等。
例如:
一家企业收到一笔现金 1,000 元。记账凭证填写如下:
借:现金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注意:
在特殊情况下,如更正分录,可能会出现先贷后借的情况。
对于收款和付款业务,借贷顺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会计政策。
记账凭证中,先记借方还是贷方,取决于经济业务的性质和会计科目的特性。
借方代表什么?
借方代表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贷方代表什么?
贷方代表增加负债或所有者权益,或减少资产。
记账凭证的原则
复式记账原则:每笔经济业务同时记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科目。
平衡原则:记账凭证的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保持会计等式平衡。
先记借方还是贷方
根据记账凭证的性质和会计科目的特性,先记借方还是贷方遵循以下规则:
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时,先记借方。
增加负债或所有者权益或减少资产时,先记贷方。
实际操作
例如,当采购原材料时,借方记入原材料,贷方记入现金或应付账款。
又如,当销售产品时,借方记入现金或应收账款,贷方记入销售收入。
注意
在某些情况下,记账顺序可能有所不同,但必须遵循上述原则和规则,确保会计等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