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房贷第三套政策2021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对连云港市第三套房贷政策做出以下调整:
首付比例提高:第三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贷款利率上浮:对第三套房贷申请人,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执行。
认房认贷:将连云港市范围内拥有的全部住房情况纳入认定范围。
限贷面积:第三套房贷的贷款面积不得超过144㎡。
非户籍购房:非连云港市户籍居民,购买连云港市第三套住房的,需提供5年以上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政策目的:
上述政策旨在抑制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过热、稳定房价,防止过度投机和炒房行为,保障刚需购房者的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意事项:
本政策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含)以后提交贷款申请的第三套住房贷款。
符合连云港市人才购房政策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具体贷款细则以贷款银行规定为准。
连云港房贷第三套政策2021最新
根据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6月11日起,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三套房贷
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套房贷
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其他
以上调整适用于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职工;
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再次申请贷款,但必须结清前次贷款本息;
所购房屋必须满足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条件。
注:
1. 以上贷款政策仅适用于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适用于商业贷款。
2. 具体贷款利率以贷款机构实际执行为准。
3. 政策如有变化,以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公告为准。
连云港房贷第三套政策 2021 规定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有效抑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连政发〔2021〕12 号),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起,对连云港市域范围内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且非连云港市户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均不再享受连云港市优惠政策。
具体规定如下:
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25%,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0%,三套及以上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50%。
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不低于 10%,三套及以上房贷款利率上浮不低于 20%。
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
温馨提示:
上述政策不适用于在连云港市域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连云港市户籍个人。已享受连云港市优惠购房政策的购房人,其名下住宅在未解除抵押前不得再次购买新住房。
2021年连云港房贷第三套政策
根据央行相关规定,连云港对于个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政策如下:
1. 首付比例: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三套房及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5%。
2. 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第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10%,第三套房及以上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15%。
3. 贷款年限:首套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第二套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5年,第三套房及以上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 信用记录:借款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近两年内无严重信贷违约记录。
5. 房贷月供:借款人每月房贷月供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以上政策旨在抑制炒房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