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本金利息偿还顺序规定最新版
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本金利息的偿还顺序:
1. 本金优先偿还。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有利息的,首先应当偿还本金。
2. 利息次于本金偿还。在偿还完本金后,再偿还利息。
3. 逾期利息最后偿还。如果借款人逾期履行还款义务,产生的逾期利息应当最后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
民间借贷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不产生利息。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利息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一次性支付。
利息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利率或者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
本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在该规定施行之前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参照本规定执行,但有相反约定的除外。
民间借贷还款: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民间借贷中,关于还款顺序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有人认为应先还本金,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应先还利息。
先还本金
支持先还本金的一方认为,这种方法更加稳妥。因为本金是借贷的原始金额,先偿还本金可以减少利息的计算基础,从而降低整体利息支出。
先还利息
主张先还利息的一方则认为,这种方法可以减轻借款人的短期还款压力。因为利息通常按月计算,先还利息可以避免因利息累积过多而导致逾期的风险。
两种方法的比较
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先还本金可以节省利息支出,但会增加短期还款压力。先还利息可以减轻短期还款压力,但会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具体选择
哪种方法更合适,取决于借款人的个人情况和借贷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人流动资金充裕,则可以考虑先还本金。如果借款人还款压力较大,则可以考虑先还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借贷过程中,还款顺序可以通过借贷合同进行约定。借款人与出借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协商确定合适的还款方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定(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利息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一、法定利率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约定利率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但约定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无效。
三、逾期利息
借款人逾期履行归还借款义务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约定利率。
四、高利贷无效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前述法定标准的,视为高利贷,借款合同无效。借款人只返还本金,不支付利息。出借人已收取的利息,应当返还借款人。未收取的,不得主张权利。
五、诉讼时效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利息到期之日起计算。
六、惩罚性赔偿
出借人违反前述规定,约定过高利息,借款人请求出借人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出借人支付相当于所收取利息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公平正义的维护,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保障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