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整顿民间借贷三令五申,意在规范市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为整治民间借贷乱象,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明确了四项主要措施: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民间借贷机构走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道路;二是规范民间借贷方式,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义务,防止恶意逃废债务;三是完善征信体系,建立健全民间借贷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失信行为惩戒;四是加强风险提示和教育引导,提高公众对民间借贷风险的认识,倡导理性借贷。
五部委的这一通知,旨在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民间借贷快速增长,但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如高利贷、暴力催收等,严重侵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经济金融秩序。五部委的整顿措施,将有助于遏制乱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五部委整顿民间借贷并不意味着禁止民间借贷,而是要规范其发展。民间借贷作为经济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在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五部委的整顿措施,将有助于引导民间借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五部委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通知,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借贷方式、完善征信体系、加强风险提示等措施,五部委将切实整治民间借贷乱象,促进民间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增长保驾护航。
五部委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于2020年8月20日出台,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范围,规范了民间借贷行为,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
该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无效。借贷双方约定利息超过年利率36%,但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息支付的,法院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仍请求借款人支付年利率24%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还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借贷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借贷合同成立。借贷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借贷合同有效。
司法解释还加强了对借贷人的保护。借贷人未成年、缺乏劳动能力等情形下,出借人不得向其发放借款。借贷人处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署借贷合同的,借贷合同无效。
五部委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民间借贷法律新规
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民间借贷活动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对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借贷行为、诉讼时效、担保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解释》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贷双方应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借款人、出借人姓名或名称、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释》还明确了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责任。自然人之间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于借贷合同中约定的抵押物、质押物等担保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其效力。